《保险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中文(英文)名:保险学(Insurance)
课程编码:09031804
总学时(理论学时+实践学时):48(48+0)
学分:3
课程性质:专业核心课(必修)
先修课程:会计学、金融学
后续课程: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业务综合实训
适用专业:金融学
授课单位:新葡的京集团3522
开课学期:春季学期
制订(修订)人:朴松美 审核人:唐志武
制订(修订)时间:2019-9-2 审核时间:2019-9-7
二、课程说明
本课程是金融学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作为金融学专业系列课程的基础课程,主要内容包括:保险学的基本理论、保险合同、保险的主要种类和险别,保险经营管理等内容。
三、课程教学目标及对应毕业生能力
(一)课程教学目标
1.培养掌握现代金融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掌握保险学的基本原理,了解保险的主要种类,为系统学习保险学专业课和进一步修读其他金融学专业课程打下基础(对应毕业生能力:2-①);
2. 培养能够在国内外金融管理部门、金融保险机构、企事业单位等部门等从事技术、开发、推广、经营、管理、社会服务、教学等类型工作,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对应毕业生能力:2-②);
3.要求比较系统地理解保险经营管理的有关内容,能够运用学到的理论与知识分析具体的保险案件,培养初步的实际应用能力(对应毕业生能力:2-③)。
(二)思想教育目标
了解保险学专业领域理论与实践知识,引领大学生树立“四个自信”,加强国家意识,增强法制纪律观念,有效传导正确的价值在追求和理想信念。
四、课程内容和基本要求
(一)理论教学
表1 理论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
章次 (或:模块及主题) |
内容 |
细化的教学目标与要求 |
学时数 |
对应课程目标 |
第1章风险与风险管理 |
1.风险概述 |
能够熟悉风险的内涵与分类;掌握风险管理的内涵与方法;掌握可保风险具备的条件。 |
2 |
1、2 |
2.风险管理 |
3.风险管理与保险 |
第2章保险概述 |
1.保险的概念 |
能够熟悉保险的内涵;掌握保险的分类;掌握保险的职能;了解保险的宏观与微观作用。 |
4 |
1、2 |
2.保险的分类 |
3.保险的职能 |
第3章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
1.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
能够掌握保险业的起源;了解世界保险业的发展现状。 |
6 |
1、2 |
2.世界保险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
3.我国保险业的产生和发展 |
第4章 保险合同 |
1.保险合同概述 |
能够掌握保险合同的要素;掌握保险合同订立、变更与终止的条件与形式;掌握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与争议处理方法,掌握保险合同的填写方法。 |
6 |
1、3 |
2.保险合同的要素 |
3.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与终止 |
4.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争议处理 |
5.保险合同样本 |
6.保险合同的要素 |
7.保险合同的填写要求 |
第5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
1.最大诚信原则与案例解析 |
能够掌握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与内容,会用此原则来分析案例;掌握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与表现形式,会用保险利益原则分析案例;掌握损失补偿原则的内涵与表现形式;会用损失补偿原则分析案例,并计算赔偿金额。掌握近因原则的内涵与表现形式;会用近因原则分析案例。 |
4 |
2、3 |
2.保险利益原则与案例解析 |
3.损失赔偿原则与案例解析 |
4.近因原则与案例解析 |
第6章财产保险 |
1.财产保险概述 |
能够掌握财产保险的内涵;掌握火灾保险的内涵;掌握运输保险的内涵;掌握工程保险的内涵;掌握责任保险的内涵;掌握信用保证保险的内涵。 |
4 |
2、3 |
2.火灾保险 |
3.运输保险 |
4.工程保险 |
5.责任保险 |
6.信用保证保险 |
第7章人身保险 |
1.人身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
能够掌握人身保险的概念与特征,熟悉人身保险的形式。 |
4 |
1、2 |
2.人寿保险 |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4.健康保险 |
第8章再保险 |
1.再保险概述 |
能够掌握再保险的内涵;了解再保险合同;了解再保险市场的发展。 |
4 |
1、2 |
2.再保险合同 |
3.再保险市场 |
第9章政策保险与社会保险 |
1.政策保险 |
能够了解政策保险、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差异。 |
2 |
1、2 |
2.社会保险 |
第10章保险费率 |
1.保险费率概述 |
能够掌握保险费率的内涵与组成;掌握财产保险费率的计算方法;熟悉人身保险费率的计算方法。 |
6 |
2、3 |
2.财产保险费率 |
3.人身保险费率 |
第11章保险公司的经营与管理 |
1.保险经营的特征与原则 |
能够了解保险公司准入制度;熟悉保险的展业、承保、理赔过程,了解当前保险投资的形式。 |
2 |
2、3 |
2.保险展业与承保 |
3.保险防灾防损与理赔 |
4.保险投资 |
第12章保险市场 |
1.保险市场概述 |
能够掌握保险市场的内涵;了解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了解保险市场的发展。 |
4 |
1、2 |
2.保险市场的构成 |
3.保险市场的供给和需求 |
4.世界保险市场 |
(二)实践教学
本课程不涉及实践教学。
五、教学方法
(一)问题驱动教学
根据理论教学目标与内容,采用分级式的问题驱动教学方法,即将主线驱动问题、章节驱动问题和课堂驱动问题结合起来。问题驱动式教学的核心是通过巧妙设置启发式的问题,引导学生思考、发现问题,从而引出课程内容,使之更好地掌握知识,获得能力。以一个启发式的主线驱动问题贯穿课程该部分内容的始终,如连续剧般将相关章节内容紧密地,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当具体涉及到某一章节的内容时,则需要设计章节驱动问题,以此为切入点,展开讲解有关内容。在具体到某一个知识点时,则设置相应的课堂驱动问题,以此引导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结合示例教学
根据知识点的教学目标,对要求理解或掌握的知识点,结合示例开展教学,即将类比举例、应用举例、需求举例等多种例子结合到知识点讲授中。结合示例教学的关键是通过生动、具体地举例,调动学生能动性,从而辅助知识点的深入阐述,使学生能更好地掌握知识。以具体的应用举例,能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联系,为后续《保险业务综合实训》课程做好铺垫。
(三)教学实施方式
课堂教学实施上,可采取两类方式:1.教师主讲式教学:虽以教师讲课为主,但教师需要以关键问题为主线,实施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的主动思考;讲课建议采用多媒体方式,辅以黑板板书。多媒体课件制作要充分运用多媒体的优势,特别是图形(像)与文字的有机结合、动画演示等技巧突出重点,辅助难点教学;黑板板书要注重与多媒体的有机对接,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学生在课前需要针对所提供的预习问题进行必要的准备。2.互动讨论式教学:该方式包括课前小组研讨与课堂集体讨论两个环节。课前小组研讨环节,学生4-6人组成一个讨论小组,每个小组围绕一个主题进行组内研讨,并进行课堂讨论的相关准备;课堂讨论环节,每组推选一个报告人,进行限定时间的报告演示,然后进行师生提问、开放式讨论、教师点评等互动环节。教师可根据讨论现场情况以及课堂讨论期间新出现的重点或热点适当进行时间设计与课堂教学过程的调整。
六、课外学习
本课程需要学生有足够的课外学习时间投入,课内外有机结合,以达到课程学习要求与目标。课外学习包括课前与课后两大环节,课前学习由个体预习和小组合作研讨组成,课后学习由学习总结、复习以及课后作业组成。
七、教学资源
表3本课程的基本教学资源
资源类型 |
资 源 |
教材 |
孙祁祥.《保险学(第六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 |
参考书 |
1.张虹,陈迪红.《保险学原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 2.刘永刚.《保险学(第二版)》.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7年. 3.张洪涛,郑功成.《保险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 4.[美]菲利普·科特勒著.梅汝和等译《营销管理(第十五版)》.北京:格致出版社.2016年. 5.梁爽.《国际贸易保险实务》.北京:中国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年. |
教学网站 |
无 |
八、考核及成绩评定方式
本课程考核由平时表现成绩、平时考核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构成,详见表4。其中,平时表现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15%;平时考核分为2次,共占总成绩的10%;期中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期末卷面考试采用闭(开)卷形式,占课程总成绩的50%。课程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表示。
表4本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方法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依据与形式 |
考核关联的课程教学目标 |
占课程总成绩的比重 |
平时表现 |
课堂考核 |
(1)课堂考勤情况,学生干部常规考勤与教师抽查点名相结合。 (2)教师根据学生课堂互动的次数和质量。(或:课堂研讨与汇报质量,由教师评价) |
1、2 |
10% |
平时作业 |
(完成4次作业)学生课后作业的完成情况。 |
2、3 |
5% |
平时考核 |
平时考核1 |
采取随堂考核方式。 |
1、2 |
5% |
平时考核2 |
采取随堂考核方式。 |
1、2 |
5% |
期中考试 |
期中成绩 |
采取单桌形式进行测试。 |
1、2、3 |
25% |
期末考试 |
期末卷面 |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测试。 |
1、2、3 |
50% |
合计 |
100% |
九、课程持续改进机制
教学团队在课程教学周期中,课前备课、课间沟通、课后总结,根据培养方案的修订、针对学生整体学习能力、保险政策法规的发展、督学教学过程反馈、学院教学检查反馈、课程成绩分析、吸纳校企评估专家的建议、关注社会经济领域的需求等信息,对教学内容与学时、知识要求、能力要求、评价方式酌情进行动态调整,加强课程建设的持续改进。